石油销售公司(商储公司)是中国石化负责原油商业储备管理、原油接卸输转储存和为炼化企业提供原油集中采购销售服务的专业化公司,由中石化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两家法人单位组成,按照“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方式运行。企业核心职责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服务集团发展大局”,企业愿景是“打造世界一流原油仓储物流平台”。
(一)历史沿革及现状
石油销售公司是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归口客户和供应链事业部管理。按照国家深化油气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为积极稳妥做好管网改革后原油输转保留资产和业务的承接工作,确保生产经营有序衔接,2020年7月1日集团公司下文成立,同年9月9日完成工商注册,9月30日全面承接管网改革保留中国石化的相关资产。石油销售公司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储备资源和原油物流优势,服务集团发展大局和集团整体原油资源优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履行了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管理架构及管理体制
1.石油销售公司管理架构。下属9个中转库区及9家分公司,分别由天津石化、青岛石化、上海石化、镇海炼化、扬子石化、中科炼化等6家企业代管。下属3家合资公司,分别为连云港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持股51%)、舟山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持股60%)和河北港口港航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2.12%)。石油销售公司工作方针是“安全平稳、保障供应、优化降本、协同高效”,主要负责管网改革后原油输转保留资产的承接及管理、为相关区域企业办理原油集中采购销售业务、履行与国家管网公司衔接原油管输计划及运行协调等职能,代表中国石化与国家管网公司衔接原油管输计划,全面负责8家公共码头接卸,服务23家炼化企业。
2.管理体制。石油销售公司采取委托管理模式,现场管理全部为代管企业人员,其中分公司经理班子由代管企业推荐,经公司党委研究同意下文聘任。根据《中国石化原油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委托管理协议》,以及公司设立等有关文件要求,分公司业务和建设项目纳入代管企业一体化管理。公司按照10万方单罐65万元/年的标准,向代管企业支付委托管理费。库区生产运行、投资和修理费用、税费等成本根据运行实际考核核算。
公司本部管理职责:作为委托主体,负责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分公司合法经营、安全生产所必要的投入;负责发布原油采购、收储、销售、串换、输转等经营计划指令;对分公司和原油库区组织建设、生产经营、专业管理以及HSE管理履行监督职责。
代管企业管理职责:受托管理分公司及所属资产、储存原油等,全面承担分公司的HSE管理主体责任,负责将受托管理的分公司及资产纳入本企业一体化管理,确保受托资产完整;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具有专业素质的技能操作人员;全面负责分公司、 原油库区现场的日常运营和专业化管理,接受公司本部对于各项工作的监督和对于委托管理情况考核;根据公司本部的指令开展原油运行操作。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1.党组织设置。石油销售公司成立党委,对石油销售公司和商储公司党的建设统一管理,本部设6个党支部,党员41人,占比92%。代管企业在库区设立党委1个(天津石化)、党总支1个(镇海炼化),党支部11个,分公司库区员工936人(人事和党员关系隶属代管企业)。
2.行政机构设置。公司本部设立综合管理部(党委组织部、企业管理部)、党群工作部(监督审计部、党委统战部)、综合计划部、财务资产部、安全环保部、原油业务部、运行管理部、业务管理部8个部门。公司人员配备精简高效,人均劳效位于集团公司前列。
二、主要工作成效
石油销售公司(商储公司)自成立以来,在集团公司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总部各部门支持指导下,公司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集团公司党组各项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指引,坚持初心使命,坚决履行核心职责,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受住了国际油价大幅波动、新冠疫情暴发等重重考验,成长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原油商业储备独立运营商,实现了国家管网改革保留业务的顺利承接,库区安全平稳运行,原油资源保障有力,服务企业降本创效,切实履行了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核心职责。